休谟

休谟对逻辑范畴的先天性否定,并以因果关系展开论证。

两种认知对象,一种知识是观念之间的关系,归属于逻辑,有先天确定性,不依赖后天经验,是数学知识;另一种是事实,这是认识论的重点。

关于事实的知识就是因果联系的经验知识。